一、担保情况概述
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。会议应表决董事9名,实际表决董事9名。审议批准了根据持有控股子公司安徽华泰林浆纸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"安徽华泰")85%的股权比例为其向以国家开发银行为牵头行的银团申请的183,500万元项目贷款提供担保。本次担保事项尚需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。
二、被担保人基本情况
公司名称:安徽华泰林浆纸有限公司
企业性质:有限公司
注册地址: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
注册资本:130,000万元(实收资本为33,300万元)
法定代表人:朱万亮
经营范围:林木种植,商品林经营,林木加工(含家俱业,制纸用木片的生产,锯林业等)及对林木加工产品的采购和销售,纸浆生产及销售,纸及纸制品生产及销售以及提供相关服务;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(国家限制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)与本公司的关系: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,公司持有其85%的股权。
截至2008年12月31日,资产总额:33,639万元,负债总额:131.75万元,净资产33,507.25万元;2008年度实现净利润207.25万元。(上述数据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)
三、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
安徽华泰为保证建设年产30万吨木浆项目和年产15万吨高档文化纸项目的资金需求,拟向以国家开发银行为牵头行的银团申请人民币18.35亿元的项目贷款,贷款期限为12年,贷款利率为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。公司决定就安徽华泰本项目贷款下的85%的借款本金、利息、罚息、补偿金、违约金、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向银团提供担保。
四、董事会意见
本次担保对象为本公司下属公司,对其担保是为了支持其项目建设和业务发展。公司持有安徽华泰85%的股权,相应的对本次项目贷款承担85%的责任。本次担保总额超过董事会的权限,需要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。
五、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
截至公告日前,本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4000万元,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东营华泰清河实业有限公司的担保,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.07%。公司没有逾期担保。
六、备查文件目录
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
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2009年12月29日